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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人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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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bàn rén |
解釋:
1.將人判刑定罪。如:「今天把事情鬧得這般大,官府肯定是要辦人的。」《文明小史》第五回:「卻說柳知府先受了眾紳士的排揎,接著洋人見面又勒逼他定要辦人,真正弄得他左右為難,進退維谷。」 2.弄個人回家來。指娶老婆、討媳婦。如:「現在的婚姻大事,多半由當事人自己選擇對象,已不時興請媒人物色辦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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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辦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