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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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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 英文: | Regional Zoning |
| 日期: | 2002年2月 |
| 出處: | 環境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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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區域計畫法(63年1月公布)第十五條規定,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不屬於該法第十一條之非都市土地,應由有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按照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並編定各種使用地,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管制。變更之程序亦同。其管制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同法第十六條亦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前條規定實施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時,應將非都市土地分區圖及編定結果予以公告;其編定結果,並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這些規定主旨乃在於管制區域土地之使用,避免不當或過度之土地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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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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