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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世紀舊教教育改革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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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atholic Educational Reformation in the 16th Century |
作者: | 蘇永明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十六世紀舊教的教育改革,是對於新教改革的回應或是奮發圖強反擊的表現。天主教在特倫特的宗教會議(Church Council of Trent, 1545~1563)後,對當時的教會進行徹底的改組,但在十六世紀對教育活動影響較大的只有羅耀拉(Saint Ignatius of Loyola, 1491~1556)在一五三四年創立的耶穌會(The Society of Jesus);其餘如拉沙爾(J.B. de La Salle)領導的基督教兄弟會學校(Institute of the Brothers of the Christian Schools),和法國皇港(Port-Royal)的「小學校」(Little School),都是屬於十七世紀的教育活動。 耶穌會的教育對象,並未像新教般普及到一般大眾,只以未來國家及教會的領導人才為主,並且所辦的學校偏重在中學和大學,忽略了小學。耶穌會的學校有嚴密的組織,他們將各國的學校分區,每區設有學業總監(prefect de studies)來管理當地學校的事務,在學校行政上亦有層層的管理。學校分初級部和高級部:初級部是十或十二歲到十六或十八歲的學生,學習期間為六年;高級部學生包括高中及大學階段,以哲學和神學為主要科目。教學上不使用本國語言,而以拉丁文為主,即使要念希臘文也是要透過拉丁文。這是與新教的學校在語言政策上相異之處。 在教學法方面,經過長時間的編輯,訂有[教學大全](Ratio Studiorum),對學校的各種措施有詳盡的規定。其教學的特點是,老師對教材有詳盡的解說,而且偏向教師單方面的教導,強調記憶力的訓練和宗教教義的價值。對於學生功課的進度有嚴密的規定,每日、每週、每月、每年的功課都有其進度。為了學生的學習興趣,應用了獎賞、分級、競爭及公開辯論等方法,而較特殊的是學生之間的互相監視,及必須服從教會的權威,這使得學生的個性無法發展。雖然教學上也強調師生間的良好關係,可是卻實行體罰。 耶穌會在教育上的另一特點是對教師訓練的重視;教師就是神職人員,而且必須服從教團的命令。初級部的教師是念完初級部以後,先經兩年的嚴格考驗,若通過則入哲學科就讀,至二十二歲左右才能回到初級部任教。若是擔任高級部高中階段的教師,則還要再進耶穌會的大學研讀神學,約到三十歲才有資格去任教。在當時教會腐敗的情況下,這樣嚴格的師資確實也足以振衰起弊,贏得人們的信任;耶穌會學校也因此在十七、八世紀歐洲的學校占有重要的地位。由於教育與傳教有密切的關係,宗教改革對西方教育的發展有深遠的影響。這使得教育因之而更為普及,但也變成了以後教育國家化的過程中,政府與教會爭奪教育權的主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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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十六世紀舊教教育改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