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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中皿卷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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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葉憲峻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南北中皿卷為清代對於監生參加鄉試之編號。皿字號乃清代科舉制度下,對國子監生參加鄉試之編號,其先後依監生出身省籍,分為南、北、中卷,據以核定中額。緣科舉制度,限於中額,故或依考生類別編定字號,或依省分大小,核定取中名額。清代順天鄉試將監生編為皿字號,並分南、北、中皿卷以核定鄉試中額。據〔欽定大清會典事例.貢舉〕載:若直隸貢監生,有仍赴學政及吏部考送京府應試者,通編皿字號。又據〔清史稿校註.選舉志〕載:鄉試解額,順治初,定額從寬,順天、江南皆百六十餘名。……順天試直隸生員皿字號約占額十之七,北監生皿字號十之三,宣化旦字、奉天夾字僅二、三名;江南試南監生皿字號十之二,餘為江、安併闈生員額;南雍罷,南監中額併入北監。十四年(1657),監生分南北卷,……視人數多寡定中額;……乾隆元年(1736),順天皿字分南、北、中卷;奉天、直隸、山東、河南、山西、陝西為北皿;江南、江西、浙江、湖廣、廣東為南皿,各中額卅九;四川、廣西、雲南、貴州另編中皿,十五取一。……九年(1744),嚴定搜撿之法,……定順天南、北皿各三十六,中皿改二十取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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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南北中皿卷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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