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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教育性智能障礙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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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Educable Mentally Retarded, EMR |
作者: | 蕭金土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依據教育可能性的分類,智能障礙學生可分為三類:(1)可教育性智能障礙,其智商介於五十至七十。(2)可訓練性智能障礙,其智商介於三十至四十九。(3)養護性智能障礙,其智商在三十以下。這種分類方式主要是基於方便教學的理由。 我國〔特殊兒童鑑定及就學輔導標準〕(教育部,民七十)將可教育性智能障礙(又稱可教育性智能不足)學生,界定為其智齡發展極限為十至十一歲,對讀、寫、算等基本學科之學習較感困難,但若施予適當之補救教學,尚能學習日常事務者。 可教育性智能障礙學生之適應行為發展上的特徵如下: 1.學前階段的成熟與發展:能發展社會性與溝通能力;在知覺動作領域的發展上有較輕微遲滯。2.學齡階段的教育與訓練(六至二十一歲):在二十歲之前能學到小學六年級的學業程度。3.成人階段的社會與職業適應(二十一歲以上):如接受適當的教育與訓練,在社會適應和職業適應上會有較好的適應,唯需要經常接受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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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可教育性智能障礙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