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提醒:請務必輸入聲調做結束
- 輸入完畢後請點選 音讀檢索 進行搜尋
|
聲母
|
|
|
韻母
|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 英文: | Factor |
| 作者: | 洪碧霞 |
| 日期: | 2000年12月 |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
名詞解釋: 因素分析中假設性潛存而其結構比觀察變項精簡的變項,即為因素。因素通常可分為共同因素和特定因素,共同因素是指與兩個以上觀察變項有關的潛在變項,因素結構之所以得以簡化,是源於觀察變項間存在相當的共變,所以能以較高階的少量共同因素反映觀察變項間的大致關係結構。量化資料統計分析所得的一項因素,並不表示有一對應實體的存在。首先因素只是抽象的概念,其次,一個因素可以是多項經驗統整的呈現,比如說,智力因素只是一個心理概念,包含許多異質經驗(如語文、空間和數量推理)的統整。因素的命名往往需要深厚的領域素養和資料組型解讀的敏銳洞見。一般常在資料蒐集時包含意義明確的指標變項,以利意義化的進行。 因素分析中假設性潛存而其結構比觀察變項精簡的變項,即為因素。因素通常可分為共同因素和特定因素,共同因素是指與兩個以上觀察變項有關的潛在變項,因素結構之所以得以簡化,是源於觀察變項間存在相當的共變,所以能以較高階的少量共同因素反映觀察變項間的大致關係結構。量化資料統計分析所得的一項因素,並不表示有一對應實體的存在。首先因素只是抽象的概念,其次,一個因素可以是多項經驗統整的呈現,比如說,智力因素只是一個心理概念,包含許多異質經驗(如語文、空間和數量推理)的統整。因素的命名往往需要深厚的領域素養和資料組型解讀的敏銳洞見。一般常在資料蒐集時包含意義明確的指標變項,以利意義化的進行。 |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因素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
貓頭鷹博士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