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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倫理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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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Library Ethics |
作者: | 廖又生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圖書館倫理學係1960年代以後受新公共行政運動(New Public Administration Movement)的影響,強調社教機構服務應講求平等性,不能有差別待遇,圖書館及資訊單位從業人員須善盡維護意見市場自由的天職,俾實現社會公道與平均正義理念,基此,圖書館行政首重對於民眾資訊需求(Information Needs)的善意回應,並惕勉館員建立及執行適當與正確的行政行為。 圖書館倫理學涉及社會價值哲學的實踐,其本質為圖書館學與倫理學之整合性研究,從圖書館管理哲學的觀點分析,圖書館倫理學旨在解決資訊服務人員公務道德、服務道德或服務倫理等問題。但如何建立圖書館行政行為的適當標準與規範,恆為圖書館哲學家所樂於探討;大抵而言,圖書館倫理類型的建構與維護圖書館倫理的途徑是圖書館倫理學研究的兩大範疇,茲扼要說明如下: (一)倫理類型:依韋伯(Max Weber)倫理觀,可畫分為良知倫理與責任倫理兩類,前者象徵純粹理性,如我國孔孟思想,此多源於個人內在良知;後者則屬實踐理性層次,像文藝復興時代馬基維理(Nicolo Machiavelli)的霸王論思想,多係來自外在社會的需求,圖書資訊從業人員便在良知倫理與責任倫理交互作用下來推展圖書館館務。 (二)維護倫理的途徑:圖書館行政學家慣從外部控制與內部控制兩種面向來分析;外部控制途徑主張建立館員道德規範(Code of Ethics for Librarans)、外在法規與社會倫理規則;內部控制途徑乃含資訊從業人員內心自我道德意識的覺醒與圖書館倫理意識的思辯功夫。資訊服務人員經由內、外控制方式以落實社教機構依法行政之基本理念。 邁向21世紀之圖書館事業,為確保民眾知能自由並捍衛人類資訊權,圖書館倫理的探討尤具時代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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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圖書館倫理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