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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鞭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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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zhí biān |
解釋:
1.手持馬鞭,用以駕車。後多借指卑賤的差役。《論語.述而》:「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任誕》:「少苦執鞭,恆患不得快飲酒,使其酒足,餘年畢矣,無所復須。」 2.借指追勞追隨。《史記.卷六二.管晏列傳.晏嬰》:「假令晏子而在,余雖為之執鞭,所忻慕焉。」《聊齋志異.卷二.陸判》:「陵陽陸公猶存乎?尚有靈焉否也?為之執鞭,所欣慕焉。」 3.手持教鞭,指當老師。如:「執鞭一生,門生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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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執鞭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