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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培基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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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林萬義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易培基(1880~1937)字寅村,號鹿山,湖南省長沙市人。早年畢業於武昌方言學堂;民國二年(1913),任湖南省高等師範學堂教師,後改任長沙師範學校及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教師;九年(1920),擔任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校長;次年,兼任湖南省立圖書館館長;十一年(1922)至廣州,擔任大元帥府顧問;十三年(1924)春,應聘為廣東大學教授;十四年(1925)十月,任故宮博物院理事,國立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校長;十二月任教育總長;十五年(1926)三一八慘案發生後,因故遭通緝,匿居使館區;翌年四月,轉赴上海,擔任國立勞動大學首任校長。 十七年(1928)北伐成功,中央政治會議決議派易氏前往北平接收故宮博物院,因病未能成行,乃委請他人代表接收;旋奉派為院長兼古物館館長;十月,出任農礦部長,仍兼國立勞動大學校長,故宮博物院院長;十九年(1930),免勞動大學校長職;十一月,農礦、工商兩部併為實業部,去職。赴北平繼任國立北平師範大學校長;次年二月,辭校長職,專任故宮博物院院長;二十一年(1932)春,應聘為「國難會議」會員。 民國二十二年(1933)元月,日軍侵犯長城,易氏下令將部分占物分批南運,十月,被控涉「故宮盜寶」案;翌年七月,辭院長職務,十月,江南地方法院對易氏及故宮博物院祕書長等提起公訴;二十六年(1937)九月,首都地方法院又對其提起公訴,而易氏適於此時在上海去世,年五十八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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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易培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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