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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運動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fù nǚ yùn dòng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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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婦女運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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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fù nǚ yùn dòng |
解釋:
爭取婦女在教育、政治、經濟就業、社會文化等各項權益的社會運動。主要工作著重於各項不利婦女地位與權利之相關立法之修正、消除歧視、對社會各界之意識啟蒙,以及對婦女之各種賦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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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婦女運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Feminism |
作者: | 張秀雄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婦女運動(或譯「女性主義」)的興起,不是基於理論觀念,而是基於經驗。由於女性意識的發展是一過程,在歷史中,女性意識到在家庭、文化、政治、經濟、社會和宗教背景下,她們遭遇到不公平的待遇,這種消極經驗是由於壓迫而非個人的失敗,此壓迫又非偶然事件而是結構性的,且此結構性的壓迫是源於她的性別,女性受制是為了男性的利益,她們又發現她們不是單獨的,而是集體被壓迫的,這種覺醒促使婦女組織起來並行動,尋求改變社會體制和結構,以能改善她們的境遇和獲得應有的權利。 女性主義理念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十五、十六世紀;至十八世紀法國思想家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提出「天賦人權」思想,增強了女性主義的發展。一七九二年,英國吳爾斯頓克拉芙女士(Mary Wollstonecraft)出版所著〔為女權辯護〕一書,正式掀起女權運動的序幕,促成婦女解放運動的發展。 無論東方和西方,父權中心的思想一直根深蒂固;幾千年來,女性的地位總是卑微且被動的。工業革命之後,婦女問題漸受重視,婦女除反抗低劣工資、工時過長,及工作機會遭受歧視外,並積極爭取其社會、經濟地位之平等,也希望具有與男性相同的政治參與權利。一八四八年在美國布萊克威爾(Lucy Stone Blackwell)及司坦登(Elizabeth Cady Standon)兩位女士之領導下,首次在紐約有組織的集合,爭取婦女合法人格與財產權,並要求家庭中已婚婦女經濟獨立。這次會議雖然無法達到預期目標,但已喚醒了一直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為日後的婦女運動奠下了基礎。 自此之後,婦女積極參加社會上各種活動,舉凡禁酒、奴工、工會等問題,都積極表示意見。一八六五年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後,黑奴獲得解放,政府並通過黑人享有參政權的法案,給予婦女運動無形之鼓舞。在凱蒂(Carrie Chapman Catt)以「爭取婦女選舉權」為題之積極策畫下,促使美國國會於一九二○年通過修憲案,承認在政治經濟教育法律上男女地位平等;各國亦紛紛響應,蔚為風潮,婦女運動大行於全球。一九四八年聯合國通過女權憲章,一九五一年國際勞工組織通過第一百號之男女同工同酬公約,均為婦女運動之結果。 我國正視婦女問題,始於民國十三年(1924)國民黨發布〔男女平權綱領〕;該綱領主張給予婦女財產繼承權,婚姻自由,職業與教育機會均等,更開放婦女參政權,使得我國政治上無性別限制,對婦女的尊重不遜於歐美先進國家。 自十九世紀末歐洲開始,二十世紀初在美國,婦女們首先要求政治及法律上的平等,如投票權等,以能改變社會結構。一九六○年美國婦女發動第二波婦女運動,不只要求免於做邊緣人,不受暴力、壓迫、歧視、差別待遇等,她們還要求能自我肯定、自我界定和自我決定,有效的認識自己完整的人性,並能自由的在各方面實踐自己的個人特質,這要求在社會意識形態和結構已有徹底的改變,直至今日女性婦女運動已遍布全世界。不容否認今日在中國大陸或臺灣的社會,在各個範疇中都延續著古代對婦女壓制的陋習。臺灣的婦女在從事女性運動大約採取下列四種方式:(1)透過個案的處理——救濟式或服務性的關懷;(2)意識覺醒教育——透過文字、講習和教育的長期推動工作;(3)制度和結構性的調整——修改法律和福利政策的制定;(4)社會行動——藉著公開活動其一婦女議題社會化。 女性要求的平等主義,並非盲目的要求否認男女之間的不同,而是拒絕二者之間的優劣對立,並成為統治對方的基礎。所以此平等主義不是反組織或拒絕領導權的必要性和有用性。她們認為組織秩序不是屬下應臣屬領導者,也不應以高壓的手段去控制他人,而是能夠引發、增強對方的潛力,自由的追求他所選的目標。為解決此複雜的兩性問題有兩點不能不注意:一是必須戒除把女性和男性等同,而忽略了婦女的獨特性,以及男女兩性間能按每個人的才華和能力而互助合作的和諧關係,第二在男女雙方的自我認同、自我界定和自我決定的同時,還能注意到對方的權利和彼此應負的責任。 在基督宗教方面許多婦女也意識到在她們的教會經驗中,她們需要在〔聖經〕的基礎上重新反省信仰,關懷婦女,使得教會內男女兩性的關係,是平等、互相尊重的方式,讓天主的形像在每人的身上更清楚的呈現,一起活出更豐富的生命。 近年婦女運動,在目標與訴求內容上相當多樣化,從各個不同角度爭取婦女的權益,同時更對女性的思想意識加以剖析,促成婦女研究的興起,發展出不同的理論,進而形成女性主義的不同派別。依羅斯瑪瑞‧唐(Rosemairie Tong)在一九九二年所著〔女性主義思想〕(Feminist Thought)一書的分析,歐美女性主義的重要派別有七:(1)自由的女性主義(Liberal Feminism);(2)馬克思主義的女性主義(Marxist Feminism);(3)激進的女性主義(Radical Feminism);(4)心理分析的女性主義(Psychoanalytic Feminism);(5)社會主義的女性主義(Socialist Feminism);(6)存在主義的女性主義(Existentialist Feminism);(7)後現代主義的女性主義(Post-Modern Feminism)。上述不同派別之觀點的差異並非絕對的,不同派別之間的某些觀點仍有相似之處。 綜合以上可以看出,早期的婦女運動在爭取工作機會的平等,以謀求基本生活安全之保障;近期隨著社會開放,自我意識抬頭,婦女運動已由經濟地位平等;進而提升至爭取消滅性別歧視,取消「單身條款」,爭取經濟獨立,確立兩性法律地位之平等與全面性之社會、政治參與,冀求重新評估婦女的社會角色,提升平權意識,以建立一個更公平合理的現代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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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婦女運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