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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健康中心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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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chool Health Center |
作者: | 陳政友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學校健康中心是各級學校提供保健服務的場所,也有學校將其稱之為「保健室」。為了有效提供師生保健服務,健康中心應該設於幽靜、通風良好、採光充足且地點適中的地點,其面積至少應有一般教室大小,做適當隔間以便發揮檢查、急救、矯治、休養、指導和預防等功能。茲將健康中心主要的工作臚列如下: 1.實施學生健康檢查:為能了解學生健康狀況以妥適安排學生的體能活動,健康中心應為學生安排定期健康檢查,如國小一、四年級,國中一年級,高中(職)一年級,大專校院一年級和畢業時舉辦最適當。另外,每學期也應為學生測量身高、體重,檢查視力和聽力等。 2.健康指導:協助學生解決各項健康問題,給予個別健康指導或團體衛生教育,期能建立正確健康觀念。指導工作可由學校醫師、學校護士、健康教育教師或護理老師來擔任。 3.體格缺點矯治及疾病轉介治療:凡經健康檢查或平日健康觀察所發現的體格缺點,如視力不良、砂眼、齲齒、腸道寄生蟲、頭蝨和白癬等,在學校能力範圍內可以進行矯治,否則也應通知家長配合矯治並追蹤其矯治結果。若發現學生患有特殊疾病如心臟病、腎臟病、肺結核、肝炎等,則應輔導家長或學生,以便轉介治療。 4.緊急傷病處理:學生在校時,若發生事故傷害或急症應做好緊急處理工作,必要時要趕緊送往附近醫院,並通知家長前往處理。 5.診療服務:高中(職)以上學校若能聘請專任或兼任醫師,則可提供師生診療服務。診療服務除了方便師生診病外,學校醫師應多利用診病機會實施病人衛生教育,以發揮教育功能。 6.傳染病管制及預防接種:為防止傳染病蔓延,除了配合衛生單位實施各次預防接種外,若發現法定傳染病,應依規定向衛生單位報告。 7.提供短期休養及臨時隔離:設置休養室以做為師生臨時休養場所,師生休養期間應做好照護工作。 8.提供健康教育資料,配合教學活動:健康中心的人力、設備和活動應與健康教學相配合,以使衛生教育的理論和實際能相互印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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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學校健康中心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