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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學官試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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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周愚文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宋學官試又稱教官試,係宋神宗以降,對欲任學官者所行之考試,合格者始任命之。據〔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神宗熙寧八年(1075)八月,詔云:「州學教授,自今先召赴舍人院試大義五道,取優通者選差。」此係從中書戶房習學檢正公事練亨甫之請。又據〔宋會要輯稿.崇儒二〕,元豐七年(1084),立法試學官,上等注博士,下等注正、錄,願就教授者聽。〔玉海〕謂此為試教官之始。至哲宗元祐時,左司諫王嚴叟奏陳試教官之失,請罷之,故罷。哲宗紹聖元年(1094),又依左司諫翟思之請,恢復學官召試之法。學官試,據〔文獻通考.學校考〕其法為:侍從、臺、諫、國子監長貳,歲舉堪任諸州學官一員,須嘗中進士或制科,年及卅者;受舉者附吏部春秋試,凡試兩經大義各一道,以通經善作文為合格;已經舉試,中書籍其姓名,俟有缺則選授。另〔續資治通鑑長編〕,元符元年(1098)四月,詔:「自今學官增試兩經,仍分兩場,每試一經大義三道。」同年七月,詔改為試三經;另學官改為一歲一試。其後,徽宗及南宋時,均維持學官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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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宋學官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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