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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密度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rén kǒu mì dù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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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人口密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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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rén kǒu mì dù |
解釋:
人口在某一時間於特定地理區域內,單位面積的人口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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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人口密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opulation Density |
日期: | 2002年2月 |
出處: | 環境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人口密度的最常見定義是指單位面積內所居住的人類。常用的單位面積分兩種,即土地總面積與耕地面積。以台灣地區為例,1960年時,前者為300人,後者為1241人。到1990年時,前者增加為565人,後者則為2287人。 人口密度的第二種定義是指該地區單位房屋空間內所住的人數。這種計算定義的優點是可以顯示鄰近地區的人口密度,例如,在高級的公寓大廈地區,如採用第二種定義則人口密度很低,但用採用第一種定義則人口密度很高。另外,在貧窮的鄉村地區,每人所居住的生活空間可能很小,但是房屋與房屋之間的距離卻很大。所以,依第二種定義是人口密度很高,但第一種定義之人口密度則很低。 人口密度之第三種定義是""人口潛力""(population potential)。它不僅衡量某地區的單位面積人數,同時也衡量與該地區相連接地區的單位面積人數。其方法為利用人口與距離之比來計算""人口潛力"",即某一特定點之""人口潛力""是將全國每一獨立點的總人口除以該獨立點與特定點的距離,然後將所有這些人口與距離之比加起來,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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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人口密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