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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價值說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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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 英文: | Theory of Practical Value |
| 作者: | 沈六 |
| 日期: | 2000年12月 |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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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實用價值說是現代倫理學和價值論的倡導者處理生命現象之道德價值的理論,包括善和惡的結果對特定客體有利的趨向,其價值論是倫理學上現代自然主義的一種,內容是對實用主義教義的懷念,產生於一九二○年代,雖然現仍存在,但已不再有相當的影響力。其重要代表是美國的培里(Ralph Barton Perry, 1876~1957)、帕克爾(Dewitt Parker)以及英國的田納特(Frederick Robert Tennant)。這個學派的倡導者界定特殊客體或現象的價值對人的重要性,不是根據在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而是對社會持久利益的客觀態度。以純心理學來詮釋利益本身,就像人對特定客體的感覺,如欲望、心情、性向、愛、同情;或相反的嫌惡、反感、討厭。同時,事實是受存在的主觀法律和社會發展制約的人,其利益被忽略了。價值論的倡導者認為道德是相互對等的關係及個人利益的一致。因此道德義務的解釋為:以滿足最大多數人的利益為動機。滿足一般人類基本的利益常由競爭者的相互一致來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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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實用價值說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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