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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徒制 - 教育百科
師 | |
徒 | |
制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Mentorship |
作者: | 段曉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師徒制或譯為門徒或學徒關係,主要是指老師(師父)(mentor)與學生(徒弟)(proteges)雙方建立專業學習的師生關係;例如技藝訓練、學術、科學家和藝術家的培育方面。 就字源探討,Mentor之字意為教師、監護者及導引者。字典上的定義是指優良指導者、良師或值得信賴的顧問。發展心理學家李文遜(D.J. Levinson, 1978)則將師徒制強調為師生之間的親密關係,因此將師徒制指導過程視為一種親愛關係的形式。 師徒制的發展主要有兩種型式,一種為傳統典型一對一的師徒關係;另一種是就師徒制的功能予以推廣應用,即以師徒制的師生關係設計方案來實施。例如就師徒制的精神可彌補目前的社會問題的優點。而推出師徒制方案彌補傳統家庭結構瓦解的社會問題。而且在美國至一九九一年以前,至少就有六○○個針對低收入和生活條件差的青少年的師徒制方案。 師徒制對師生雙方均有益處,分別說明如下: 1.學生方面:學生可從良師的寶貴經驗和研究的新發現中學習到知識與技能,發展其潛能,提升學習興趣,進而投入此職業;另外透過學生和老師密切的互動,學生可主動的將見習的經驗轉化,而建立自己的思想結構。 師徒制的師生關係是一種特殊社會化的過程。學生透過良師的引導發展自己的行為規範,學習社會人際關係的建立及相處。同時師生之間彼此思想交流、情感上的關懷,可建立濃厚的情誼。 2.老師方面:教學本是一種教學相長的關係。師生可藉由互相討論,進而誘發對方產生不同的新觀點,提升雙方的創造力。也就是說,師徒制有利他的行為,但尚有比利他更多的意義,因為在傳遞知識及技能過程中,老師本身亦有所獲。 老師藉由師徒關係,可將其知識、技巧、態度和價值觀傳遞給學生,以促進學生的發展,在這過程中,老師看到學生的進步和成功,將可獲得相當的滿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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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師徒制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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