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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用地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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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
地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Building Land |
日期: | 2002年2月 |
出處: | 環境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依土地法之規定,所謂建築用地,如住宅、官署、機關、學校、工廠、倉庫、公園、娛樂場、會所、祠廟、教堂、城堞、軍營、炮台、船埠、碼頭、飛機基地、墳場等屬之。建物分布通常在環境研究上是人類較強活動的一種指導,亦是都市擴張之指標。 國有土地由於幅員廣闊而管理人員又不足故常有被占用之現象,尤其是未登錄之土地,若再而占用地區為環境敏感地區,則會造成環境問題或甚至災害,國有土地缺乏管理或只做低度利用,皆是土地或環境管理上之重要課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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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建築用地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基本資料
英文: | building land |
日期: | 2003年10月 |
出處: | 測繪學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已建有永久性合法建築物(含法定空地)之土地如土地法第二條所指之住宅、官署、機關、學校、工廠、倉庫、公園、娛樂場、會所、寺廟、教堂、城堞、軍營、砲台、船埠、碼頭、飛機基地、墳場等以及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土地,其地目已登記為〝建〞者,均屬建築用地。見土地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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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建築用地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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