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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擊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quán jí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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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拳擊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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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quán jí |
解釋:
西洋拳術之一。比賽分為職業賽和業餘賽,並按體重分為微量級、輕量級、中量級和重量級。各級再分為甲、乙、丙、丁四等。其一般規則為:一、拳擊手必須戴手套。二、每回合三分鐘,每回合間休息一分鐘。三、若被擊倒在地,而無法於十秒鐘內站起,裁判可宣布另一方獲勝。四、不可蓄意毆打對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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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拳擊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Boxing |
作者: | 林玉瓊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拳擊是兩人拳頭戴著手套用以攻擊對方上身的一種運動,其歷史非常悠久,可說自從有人類以來,就已經開始,因為原始人類以強健體魄為生存鬥爭的唯一本錢,雙腳用來跑步、行走,雙手則被用來製造武器抗敵,同時拳頭也被用來搏鬥保護自己。在西元前六八八年,第二十三屆古奧林匹克競技會上,拳擊比賽首次登場,拳擊手手上纏著牛皮參賽。但由於比賽的方式太殘忍,拳擊後來受到禁止,甚至幾乎完全消失,直到十七世紀末期以後,才重新在英國興起。 一七一九年,英國著名的運動員費格設計了現代拳擊,拳擊運動再度風行,這是一種不戴手套(裸拳)的拳擊比賽。後來,由於安全上和人性上的考量,拳擊比賽的規則逐漸被修訂,選手必須戴上加有軟墊的拳擊手套方可比賽。由於拳擊比賽的更人性化,拳擊逐漸走出被禁賽的階段。一九○四年,拳擊被列入奧運的正式比賽項目。 拳擊以體重分級比賽,在比賽時選手穿著運動短褲、拳擊鞋,上身則選擇赤裸或穿貼身運動背心,手戴拳套。此外,選手可穿戴合乎規定之護具,如護頭、護齒、護檔等。 拳擊比賽場地,是以三條繩子圍繞的擂臺,圍繩內的擂臺面積為長、寬皆為六‧一公尺的方形,選手在擂臺的圍繩內進行比賽。一般比賽分十五回合,每回合三分鐘,各回合間休息一分鐘。比賽勝負判定的依據,包括以積分判定,積分較多者獲勝;以技術擊倒判定,選手被擊倒,在十秒鐘之內無法站起來,或被擊後不宜再比賽,判對手獲勝;或選手自願棄權,或嚴重犯規,犯規超過三次,被取消比賽資格,則判由對手獲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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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拳擊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