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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己 - 教育百科
忘 | |
己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俞懿嫻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忘己就是放棄執著,超越自我的觀念與界限。「忘己」是莊子哲學的核心思想,其要旨為:一為人生芒芴:人生而受到生死、形軀、情意、認知、彼此、社會價值種種條件的束縛,不得解脫。究其原因皆起於人不能忘己,而執持自我的觀念,以致陷溺於此是彼非的分辨,無法把握真我(真君、真宰),更不能窺見宇宙實象,對天地萬物等量齊觀。二為物我齊一:為破除對自我的執著,使個人精神得到絕對自由、完全解放,則需超越形軀我、情意我、認知我、社會我的重重束縛,終而達到忘我之境。一旦能破除自我的觀念與界限,則與我相待而起的「彼」、「物」也就不成立;既無彼此和物我之別,萬事萬物使可混同為一。 忘我無私的超越精神,必須經過嚴格的心靈涵養才有可能。在〔人間世篇〕,說到「心齋」、「坐忘」的修養功夫(參見「心齋」、「坐忘」)。在〔天地篇〕則明白提出忘己的學說,借著老子與孔子間的問答,說明宇宙萬物實象、物我天人合一的道理;其文字為:「凡有首、有趾、無心、無耳者眾。有形者與無形無狀而皆存者盡無。其動,止也;其死,生也;其廢,起也;此文非其所以也。有治在人。忘乎物、忘乎天,其名為忘己。忘己之人,是之謂入於天。」意思是說生物之中有頭有趾、無耳無心、不能聽、不能思慮的很多。有形萬物與無形狀的道從永恆的觀點來看,同時存在並且終歸於空無。從道的實相來看,並沒有所謂生死成毀的區別;可以說生就是死,動就是靜,廢就是興;生死成毀的區別則是人所造成。唯有忘卻事物,忘懷天理,才是忘去自我。忘去自我、放下執著的人,便可與自然合一了。 〔天地篇〕的忘己之說,與佛家去我執之論,以及孔子所謂「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均有相通之處。賅言之,各家都在教人忘己去私,不以自我為中心,以免養成偏狹執著的心理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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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忘己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