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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動作領域教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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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sychomotor Domain Teaching |
作者: | 郭玉霞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技能動作領域教學係指教導學生作心理與動作聯結的學習,以發展操作或動作的技巧。這類的教學如指導學生將資料輸入電腦的動作、投球的動作、彈奏樂器等。 布魯姆等人(B.S. Bloom, et. al.)認為人類的能力通常可分為認知、情意、技能動作三大領域,而學校中的課程、教學、評量的設計也大抵不超過這個範疇。這些學者們進一步發展這三個領域的教學目標分類體系,以供課程設計者及教師教學的參考。其中提出技能動作領域目標的學者有羅格斯代(C.E. Ragsdale)、奇布樂(R.J. Kibler)、哈羅(A.J. Harrow)、辛普森(E.J. Simpson)等人。 這些學者所提出的分類方式並不相同,其中較被接受而應用的是辛普森的分類。她將技能動作領域的目標分為七類,所依據的標準是操作的複雜程度及動作表現的先後順序,換言之,高層次的目標比低層次的目標複雜,前者建立在後者之上。七類目標如下: 1.知覺(perception)。是藉感官來注意物體、性質或關係的過程。其中包括三個次級類目:(1)感官刺激;(2)線索的選擇;(3)轉換,即聯結知覺與行動。 2.準備狀況(set)。對某種行動或經驗的準備程度。包括心理、情緒、身體三方面。 3.在指導下練習反應。是學習者在教師指導之下所表現的行為動作,其中包括模仿與嘗試錯誤兩部分。 4.機械練習。將所學的反應反覆練習,使其成為習慣。 5.複雜的外顯反應。其中包括解決不清楚的順序及自動的行為表現兩部分。 6.調適、改變動作活動以應付新的問題情境。 7.創作。依據所發展的技能與動作,創造新的動作行為。 為達到技能動作教學的目標,教師可採用練習教學法來進行教學。這種方法是以反覆不斷的練習,使技能或動作的學習達到精熟,並進一步成為習慣或自動化的反應。使用這種方法時教師須把握下列原則:第一,確定練習的目標與意義並告訴學生;第二,激發學生的動機;第三,運用分布學習的原理;第四,把握個別化的原則。 除了練習教學法外,教師可採用發表教學法。這種方法係指導學生將其思想、情感、想像等,用語言文字、圖畫工藝、戲劇音樂等方式作適當的表達。使用這種方法時,教師可遵循尊重學生、容許其自由表達,提供適當支持及回饋等的原則,有助於技能動作目標的達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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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技能動作領域教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