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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挾書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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ˋ
  • 漢語拼音 xié shū lǜ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xié shū lǜ
解釋:
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禁止儒生以古非今,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而私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的法令。《漢書.卷二.惠帝紀》:「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律。」唐.顏師古.注:「張晏曰:『秦律敢有挾書者族。』」也作「挾書令」。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挾書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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