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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學技巧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eaching Skills
作者: 何澍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學技巧」是指教師在展開教學活動時,為了促進學生學習而採用的方法和策略。
  教學技巧主要涉及教學計畫、教學實施和教學評量等三個因素。教學技巧主要有以下六種:
  1.計畫技巧:明瞭教學目的,了解學生情況,研究探索教學方法,決定評量形成。
  2.講授技巧:引言要能興起舊經驗,激發學生興趣;講解要明瞭清晰;音量要適度,音調要抑揚頓挫;用語要準備,有說服力;組織安排上要有始有終,可以用現代化教具輔助講授。
  3.提問技巧:問題要陳述清楚,通過回答問題,學生的思維要有所啟發和提升,要求學生回答的問題不應停留在知識記憶上,而應兼重發現知識的規律及其關係。
  4.溝通技巧:教師運用積極參與,認真傾聽、即時反應、記錄問題和鼓勵不同表現的技巧,培養學生的溝通技巧。創造學生參與的情境,推動學生參與教與學的交流過程。
  5.課堂管理技巧:為了創造和保持良好的教學環境,管理技巧的培養目前備受重視。課堂管理要有明文的規章制度,除此,教師要有預見性,解決問題於萌芽階段。問題出現後,教師要當機立斷做出解決問題的決定。
  6.評量技巧:教學評量要貫穿整個教學過程,確定評量內容,收集相關材料,紀錄結果,決定要採取的改進措施。
  教學技巧的獲得要經過三個階段:第一是認知階段,研究教育理論和現場觀察教學實踐;第二是實踐階段,在模擬和真實的教學條件下,實踐認知階段獲得的教學技巧;第三是對前一階段實踐過程和結果的評估,以不斷改進和完善此技巧。教師對教學技巧的有效使用建立在幾個條件上:對學習和人類行為理論知識的掌握,對學生的真摯愛心,對專門學科知識的掌握,以及對教學技巧的靈活運用。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學技巧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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