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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學暴力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edagogic Arbitrary
作者: 譚光鼎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學暴力的意義是:「凡以統治權力為基礎並以專制方式輸送文化暴力的教學活動,稱為教學暴力。」此語是文化再製(Cultural reproduction)論者批判現代資本主義教育制度的主要論點之一。論者強調:現代學校受統治階層支配,以內化統治意識形態為目的,並以上層社會之文化資本為課程範疇,實施專制的教學,藉以輸送統治階層文化,貫徹統治階級之統制。因此基於社會階級的權力關係,學校成為統治權威之工具,而教學則是「以民主為名而進行專制」的活動。由於教學內容與過程具有強烈的排他性,因之稱為教學暴力。
  教學暴力是由法國學者波迪爾(Pierre Bourdieu)及派色倫(J.C. Passeron)所提出。在他們對當代教育所作的批判與分析中,前後共使用符號暴力、文化暴力、教學暴力、學校暴力等四個名詞,而四者之內涵則相當接近。「文化暴力」,著重於對課程的批判(參閱「文化暴力」);「符號暴力」著重對課程本質的批判,意謂「藉語文符號之溝通而進行統治意識形態之輸送」;「學校暴力」著重對教育功能的批判,意謂「學校在統治者所賦予之權威下,進行統治文化與社會階層之再製」;「教學暴力」則批判學校日常活動,意謂「以上層社會之文化資本為課程,進行排他性之教學」。
  教學暴力的意義有四方面:
  1.教學權威的基礎是統治權力;
  2.教學行為的本質是文化暴力;
  3.教學活動的目的是建立符合統洋文化的「習慣」;
  4.教學工作的結果是複製上層社會的文化資本。
  就第一種意義而言,任何社會都根據它的階級統治形態而形成「社會結構」,此結構具有權威性,使統治的專制力獲得正當性。為了複製並延續統治的正當性,統治階級充分運用學校以教導統治階層的文化,並傳輸統治者的意識形態。因此在統治權威的支配下,教學行為擁有合法的權威,是一種專制暴力,因為其本質就是統治權力,並且為階級統治而服務,以加強統治者的專制暴力。教學權威使教學行為成為一種欺瞞,使學生產生錯誤的認知,承認教學權威的合法性,並且毫不懷疑地接受課程之中的文化暴力。學生愈認同教學權威,課程就內化愈深,而知識符號的制約力量(即符號暴力)也就愈強。
  就第二種意義而言,由於社會結構使統治權力具有正當性,因此統治者依照其興趣與利益而設定標準,判斷知識之價值。把認為有價值的知識選為課程,將不符合統治階級利益的知識排斥於課程與教材之外。然而「判斷知識之價值」乃是一種「專制」,因為選入為課程的知識,表面上是各觀的「符號系統」,但實質上則是「統治階級的文化」。這種文化只代表一個階級,絕非全社會普同的文化,亦絕非來自人類本質的文化。由於統治者的價值標準決定了知識和意義的界限,使教學為統治暴力而服務,因此教學也是一種暴力。
  就第三種意義而言,由於統治者的價值觀成為課程知識的選擇標準,因此它也為教學目標設定了統制性的定義。具體而言,教學的目的是塑造學生的「習慣」。「習慣」是一套「知覺、思想、評鑑和行動體系」,也就是統治階級的「智識與道德的體系」,其內涵即是統治階級所認定的「文化造詣」,亦即「有教養之士」所應具備的條件。同時教學評量則忠實地衡量學生之「習慣」的「持續性」、「轉換性」與「徹底性」,亦即是評量學生的習慣是否「長期穩定並能在不同情境中充分順從文化暴力」。綜括而言,在統治權威的支配下,學校教學的目的是把文化暴力內在化於學生心靈,經過習慣的塑造,將學生陶冶為有文化造詣與氣質,並順從統治權威的人。
  就第四種意義而言,由於學校課程是以統治階級文化為範疇,因此學校教育成為一種排他性活動。因為下層社會家庭所陶冶的文化資本與教育氣質,和學校所擬教導的習慣不相吻合,因此低社經家庭學生處於不利地位,不易獲得良好的學習結果。反之,上層社會的文化資本豐富,且與學校課程相近,因此高社經家庭學生學習困難較少,學習結果較佳。換言之,學校以「正面教導」與「負面拒斥」雙重方法,設定界限,製造不均等的教育機會。一面保障統治階級的教育利益,一面則抑制下層社會者的教育機會。教育的結果既反映學生所屬的階級特質,並且也複製上層社會的文化資本,使階級差異、階級統治不斷延續。這種說法即使是專對資本主義的教育而言,也不免偏頗。說者將「暴力」二字加諸於統治者和教學,其言論本身即顯示出暴力傾向。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學暴力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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