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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時之祭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陳章錫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四時之祭是說祭祀是夏商周三代天子諸侯宗廟的通禮,依四時之序分作礿、禘、嘗、烝四種祭禮,唯祭名稍有出入,天子因別有大禘之祭,故周改祭名為:春曰祠、夏曰禴,而諸侯之祭名不改。四時之祭的用意,在於依循天地萬化陰陽二氣之盛衰先後,明示百姓以賞賜或刑殺之道。例如夏祭時須頒發爵位,賞賜車服;秋祭時,人民要離開田里,參加軍事演習;若未開始行刑,則人民不敢刈草。故於四時之祭中,以夏、秋二祭最為重要,一定要使君明其義,臣能其事,尤須蒞祭以敬。〔禮記.祭統〕所言:「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礿禘,陽義也;嘗烝,陰義也。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盛也。故曰莫重於禘嘗。古者於禘也,發爵賜服,順陽義也;於嘗也,出田邑,讓秋政,順陰義也。故記曰:嘗之日,發公室,示賞也;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故曰:禘嘗之義大矣,治國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明其義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祭敬,則境內子孫莫敢不敬矣。……祭而不敬,何以為民父母矣。」總之,祭祀是國之大事,須依四時,敬以行之,作為立教之根本,方足以治國,而有為民父母之資格。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四時之祭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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