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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

  • 漢語拼音 běn lǜ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běn lǜ
解釋:
原有的法律。如:「處置犯罪者,有適當的本律。」《清史稿.卷二三〇.阿什達爾漢列傳》:「今刑部斷獄不依本律,諸臣有坐者,或從重論,輒削其職。」 原有的法律。如:「處置犯罪者,有適當的本律。」《清史稿.卷二三〇.阿什達爾漢列傳》:「今刑部斷獄不依本律,諸臣有坐者,或從重論,輒削其職。」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本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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