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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利時教育部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Belgian Ministries of National Education
作者: 許勝雄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近二十多年來,比利時政府制度朝向聯邦體制發展;其背景緣於該國係由佛蘭德(Flandre)、華隆尼(Wallonie)和首都布魯塞爾(Bruxelles-Capitale)三個地區,以及使用法語、佛蘭德語(flamande,即比國荷語)和德語三個文化共同體所組成。一九八八年修訂的憲法確定,在大致相同的教育體制下,此三種官方語言族群,各自有其一套學校網組,供家長與學生自行選擇就讀。
  在一九八八年之前,比利時的教育主要由國家中央(État central)所統制,設置兩個國家教育部,分別掌理法語德語部分和荷語部分的教育事務。自一九八九年起,教育事務的管轄權,則移轉給各國文化共同體(Communauté);國家中央所保留的三項權責為:義務教育起訖年段的設定、文憑頒授最低條件的要求,及膳宿制度設置辦理的規範。
  三個文化共同體各有其議會(Conseil)與行政院(Exécutif)。有關教育事務方面,前者制定教育法規,監督教育實施;後者置有教育部之機關,編列預算支應本身所設立的學校及輔助省市鎮和私人(大多為天主教教會)所設立的學校。惟荷語區已不設部,而由共同體教育自治會(Autonome Raad van het Gemeenschaps-onderwijs, ARGO)掌理。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比利時教育部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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