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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輔導團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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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張明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國民教育輔導團,係我國省(市)政府教育廳(局)及縣(市)政府教育局,為配合教學視導的實施而設置。團長由教育廳(局)長兼任,輔導委員則由督學、業務科專員及師範院校有關人員擔任,督學室主任(或主任督學)擔任總召集人,下設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學科輔導小組,各學科之主任輔導員及輔導員由教育廳(局)長就各校校長及教師中,具有該學科專長者遴聘擔任,每學年遴聘一次,均為無給榮譽職。 依據﹝省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及有關規定,其職責如下: 1.輔導國民中小學進行課程及教材教法等研究工作。 2.輔導國民中小學辦理教學演示及觀摩會,改進教學方法。 3.輔導國民中小學強化各科教學研究會之功能,並善用教學器材與資料。 4.發掘教學方法著有成效之教師及優良事例,予以推介表揚。 5.舉辦追蹤輔導,以加強輔導績效。 6.出版輔導書刊,輔導各校教師進修研究,並協助其發表研究心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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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國民教育輔導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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