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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夫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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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mín fū |
解釋:
1.受公家役使而工作的人民。《三國演義》第六三回:「觀民夫來來往往,搬磚運石,相助守城。」《儒林外史》第四○回:「因動支錢糧,僱齊民夫,蕭雲仙親自指點百姓,在田傍開出許多溝渠來。」 2.官婢未入宮為侍女前在民間所嫁的丈夫。《漢書.卷七四.魏相丙吉傳.丙吉》:「是時,掖庭宮婢則令民夫上書,自陳嘗有阿保之功。」唐.顏師古.注:「謂未為宮婢時,有舊夫見在俗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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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民夫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