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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燙傷 - 教育百科
燒 | |
燙 | |
傷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Burns/Scalds |
作者: | 劉淑媛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燒燙傷包括化學物質、放射線及高溫物質等的高熱對人體的傷害。燒傷是較熱,燙傷是溼熱。 1.燒燙傷的程度分類:(1)第一度:傷及表皮,受傷部位發紅、腫、疼痛;(2)第二度:傷及真皮,皮膚發紅且起水泡;(3)第三度:傷及皮下組織,受傷部位會焦黑或色白如蠟;因神經已被破壞,故較不疼痛,周邊可能有一度及二度的傷害。 2.面積的算法及部位的重要性:(1)成人以九九區分法計算:頭頸部、單手臂、前胸、腹部、後背、臀部各算百分之九,單腿百分之十八,全身共分十一個百分之九,外加外陰部占百分之一,共百分之百;(2)以受傷的程度、面積及部位用來判斷其嚴重性。(如下圖表所示);(3)嬰兒與小孩頭部面積較大而下肢較小,使用九九規則僅用相近數值;(4)一般成人受傷面積超過百分之十五、小孩超過百分之十就必須送醫,超過百分之三十會有精神不安、嘔吐、抽筋或休克的發生,也可能有生命的危險。 3.急救法: (1)3B及3C:Burning Stopped(停止燒燙傷)、Breathing Maintained(維持呼吸)、Body Examined(檢查身體),Cool(冷卻)、Cover(覆蓋)、Carry(送醫)。 (2)平日謹記沖、脫、泡、蓋、送口訣。 (3)輕微傷:沖泡冷水或冷溼敷傷處,直至不痛為止。切忌塗油膏。若皮膚已有破皮,不可沖或泡水,以消毒或乾淨布塊保護傷口,立即送醫。若有小泡不可刺破,也是保護傷口再送醫。 (4)嚴重傷:注意生命現象,維持呼吸,必要時可施行CPR;傷患平躺,謹防休克,不可剝除緊粘傷處的衣物;保護傷口,若患者清醒,可供飲料,以補充體液;若傷患昏迷不醒,呼吸正常,在不影響傷處的情況下,可採復甦姿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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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燒燙傷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