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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世杰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林萬義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王世杰(1891~1981)字雪艇,湖北省崇陽縣人。幼年接受私墊教育;光緒二十九年(1903),進南路高等小學,畢業後入湖北省優級師範學校理化科;畢業後,至天津北洋大學採礦冶金科任教;辛亥革命起,即返武昌,參與革命,曾擔任都督府祕書工作。
  民國二年(1913),獲公費留學英國,進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六年(1917)畢業,獲政治經濟學士學位;旋轉赴法國,進入巴黎大學深造,於九年(1920)得法學博士學位。
  在法國學業結束後即返國,應北京大學之聘,講授比較憲法,同時與同仁創辦〔現代評論〕週刊於北京;十六年(1927)夏,出任國民政府法制局局長;十二月,擔任湖北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次年二月去職,十一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員;十八年(1929)三月,擔任國立武漢大學校長;二十二年(1933)四月,擔任教育部部長,任內致力放大學學制與學風的整飭工作;二十四年(1935),任中央研究院第一周評議員;二十七年(1938)元月,由教育部部長改任軍事委員會參事室主任,並兼國民參政會祕書長;次年十一月,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迄三十一年(1942)年底。民國三十年(1941),任中央設計局祕書長;三十二年(1943)九月,當選第三屆國民參政會主席團主席。十一月任中國訪英團團長,率王雲五等赴英國訪問。三十三年(1944)二月,又率團訪問英、美等國,同年十一月,再任中央宣傳部部長。
  民國三十四年(1945)七月,出任外交部部長,簽訂〔中蘇三十年友好同盟條約〕,承認外蒙獨立;三十六年(1947)四月,政府改組,任國民政府委員、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外交部部長;三十七年(1948),當選第一屆中央研究院院士,隸屬人文法律組;同年,又當選第一屆國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主席,九月,任出席聯合國第三次大會首席代表;十二月免外交部部長職務;三十九年(1950)三月至四十二年(1953)十一月,任總統府祕書長;自四十七年(1958)七月迄五十一年(1962)五月,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四十八年(1959)八月,任出席聯合國十四屆大會代表;次年,連任出席代表;民國五十一年四月當選中央研究院院長,五月,並兼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辭行政院政務委員職;任院長期內,增設並改進研究所,計有物理、動物、植物、經濟等所,另新設中美科學研究合作組織,以及創立數學、物理、生物、工業、農業、化學等研究中心;五十七年(1968)六月,以中央研究院院長身分,代表我國出席在韓國召開之國際校長會議;五十九年(1970)四月,辭中央研究院院長職,改任總統府資政。
  王氏一生,歷任黨政要職,其間亦曾擔任大學校長及中央研究院院長;其重要著作計有〔比較憲法〕、〔憲法原理〕、〔中國奴婢制度〕;合著有〔移民問題〕、〔代議政治〕等書。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王世杰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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