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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廷相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程運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王廷相(1474~1544)字子衡,號浚川;原籍山西潞州(今山西長治),其父時遷居河南儀封。明孝宗弘治十五年(1502)舉進士;歷任兵科給事中、毫州判、高淳知縣、御史、松江府同知、侍郎等職,並官至南京兵部尚書;召為都察院左都御史,掌院事,加太子太保,世宗嘉靖二十年(1541)罷官,又三年而卒,享年七十一歲。
  明高拱(1512~1578)所撰前光祿大夫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御史掌院事浚川王公行狀中,稱其治學態度是:「不事浮藻,旁搜遠攬,上下古今,唯求自得,無所值泥。灼見其是,雖古人所非者不拘;灼見其非,雖古人所是者不執。立言垂訓,根極理要,多發前賢未發焉。」稱其政治態度是「苟有益於國事,雖負天下之謗不恤,不然,即可致譽者不為也」。
  廷相直言敢諫,勇於任事,他反對宦官、權臣專橫跋層,賄賂公行,主張改革弊政;由於得罪了劉瑾等人,於正德三年(1508)和正德八年,先後被貶職去宮,嘉靖十八年(1539)又上書彈概劾嚴嵩、張瓚等,置自己的進退毀譽於度外。
  廷相在正德八年、十二年、十六年三度擔任學政,極力主張要轉變學術風氣,提倡不專文藻,講求實用,對漢代以來的學術,尤其是宋儒的學說,提出批評。
  王廷相的著述極豐,除了早年所著的〔沟斷集〕、〔台史集〕外,尚有正德八年至十年在贛榆所著〔近海集〕;正德十二年在松江著的〔吳中集〕;正德十二年至十五年,在四川著的〔華陽集〕正德十六年至嘉靖元年(1522)在山東著的﹝泉上稿〕;嘉靖二年在湖廣著有〔鄂城稿〕;嘉靖三年著〔家居集〕;嘉靖六年在四川著的〔慎言〕;嘉靖七年,在南京著的〔小司馬稿〕、〔金陵稿〕、〔內台集〕等,以及嘉靖十七年著〔雅述〕、〔答薛君采論性書〕、〔橫渠理氣辨〕、〔答六問〕等。
  以上著作均由後人編輯到〔王氏家藏集〕六十卷中,〔明史.藝文志〕中錄為五十四巷,奏議十卷。
  王廷相對程朱及陸王之學均提出批評。認為朱陸之學皆脫離實際。他認為將「理」作為事物的法則是不妥的,因為理隨著氣的變化而變化,不是永恆不變的,故只有相對的真理性;他主張「氣」才是世界的本源,理當從屬於氣,而建立其氣本論。
  廷相吸收了告子「生之謂性」的觀點,進一步將「生」和「性」兩個概念加以區別;他認為生是指人的形體,性是指由於形體作用而產生的各種本能。人性是由人體所派生的,所以道德教化應當符合人性的要求。此一論點,頗有新意。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王廷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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