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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教總公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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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邱鴻智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理教組織頗具科學化之管理,分下列五大層次,簡述如下: 總公所:理教總公所為理教世界最高教府,設於臺北市,總領正為理教教宗,綜理全教教務,點傳聖法,對外代表理教,依教堂分布情形,設置教區公所,由宏道領正大法師主持,分區處理教務。總公所下設各委員會及分支機構,其中財團法人理教總公所臺灣清心堂公所為總領正傳教座堂之場所。 堂公所:理教堂公所為傳教基本組織,由總領正點派領正大法師主持,同時由總公所頒給傳教證明書,負責傳教及行政事宜。 教區公所:理教教區公所以每地區設立有五個公所以上者,就可設立教區公所,置宏道領正一人,監督輔導各地堂公所。 法師會:理教堂公所內之組織,掌理有關教務興革、聖職人員之任免、教產管理等事宜,由首座法師組成之。 參贊:由理教長老組成之機構,提供總公所理教大計及諮詢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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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理教總公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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