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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腦力激盪術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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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黃昆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在教育行政方面,腦力激盪術Brainstorming是希望在短時間內,就某一問題,盡量蒐集各種不同構思與對策所運用的一種技術。 腦力激盪是一個小組的活動,小組成員由問題的性質來決定,選擇對問題具有專業知識的專家參與,成員通常在五至十人之間。其進行程序,首先由參與的成員就主題口頭表示意見,因為腦力激盪要求大量不同的觀念和想法,因此在觀念產出階段,盡量保持開放和隨意的狀態,不予討論,也禁止對別人的意見予以批評,但是鼓勵在別人觀念的基礎之上加以聯結和擴充,即使是狂想,也鼓勵提出。 在大量的觀念經激出後,可以安排進行討論、評估及綜合的階段,就先前產出的各種觀念,進行小組討論及評估,如此可以檢驗那些觀念是經得起考驗的,亦唯有經得起考驗的構思,才有付諸實施的可能。 腦力激盪術在運用之時機,林水波和張世賢以為可分「結構」(structurred)和「無結構」(unstructured)兩種方式:無結構腦力激盪術,通常發生在政府機關、公共或私人的智囊團中,以非正式的很自然的方式來討論政策問題;而結構性腦力激盪術,則設計可協調和集中小組內的討論,通常發生在常設的智囊團或顧問性質的諮詢委員會。 腦力激盪術的特色在於塑造一個無拘無束的自在空間,激發成員的創造力,並使小組成員的創意互相激盪,力求各種可能的方案對策大量湧出,有助於滿足政策規劃或政策分析時,盡量蒐集各種可能的變通方案及其可能產生的結果的需要。 教育行政人員每天面對無數的難題,要一一加以解決,方法有時而窮,如邀集幾位對問題素有研究的專家,共同腦力激盪,誘發靈感,對解決問題的構思,定有大的助益。當然,要解決問題不能僅靠創造力,邏輯的分析與正確的判斷也很重要。吾人應了解,腦力激盪術可以使我們在最短時間內,在某一個問題上,擁有大量的觀念和想法,以供決策的參考。 在學習理論方面,腦力激盪術是一種誘發人產生新主意,激發創意的活動過程,是增進創造思考的策略之一,以協助解決困難問題。 美國學者奧斯朋(A.F. Osborn)於一九三七年倡導腦力激盪術,強調透過團體(十至十二人為佳)大量提出意見,經由交互作用,以收集思廣益之效,並因而較易得到創意,以解決困難問題。 小團體進行腦力激盪時,主持人須能有效鼓勵參與者發言,並遵守下列四項原則,才能達到預期效果。 1.延緩批評:意指為鼓勵大家提出更多、更新見解,應盡量避免對他人或對自己的意見做消極性批評,無論好壞,至少在意見提出之當時,要表示肯定、接受。 2.不怕標新立異:鼓勵多提新奇想法或特異見解,那怕是自認為幼稚好笑的想法,只要可能與問題解決有關,盡管提出供大家參考。 3.量中生質:意見不怕多,求量為先,以量生質,點子越多越有可能產生有效的方法。 4.擷取與修正:參與研討人員,除了發表自己的意見或看法之外,亦須留意聽取他人的見解,從中摘取精義,融入自己的構思,經過重整以使產生更完美的主意。 腦力激盪術進行中,需要有人協助記錄。一一將大家所提意見列出之後,再逐項審查那些見解是比較可行或有效,從中擇定之。 腦力激盪術通常是以小團體方式進行,但也可以個人單獨實施。單獨進行時,慣以紙筆記下構想出來的點子;經過一段時間後,再針對同一間題動腦,一方面檢視先前的方案或見解,一方面努力去萌生新的想法,如是反覆數次,也可達到激盪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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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育行政腦力激盪術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