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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讀者服務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Library Service for the Aging
作者: 林美和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圖書館對老年人的服務,以公共圖書館對老年人所提供的服務計畫為最早。例如位於美國俄亥俄州東北部的克里夫蘭公共圖書館(Cleveland Public Library),早在1941年就成立成人教育部門(Adult Education Department),對老年人提供娛樂性服務,尤其在1960年代後,開始偏重於教育性服務,其服務對象甚至包括身體殘障、身體病弱、行動不便或缺乏交通工具的老年人。目前多數的圖書館經營也逐漸重視特定讀者群的服務,大體言之,其經營理念係植基於美國圖書館學會(A.L.A.)倡導的「圖書館權利宣言」(Library Bill of Rights)、行銷學家慣用的市場區隔(Market Segmentation)、經營技術、成人教育學家或教育老人學家提倡的終生教育(Lifelong Education)理念,以及人口學家與社會學家關切的高齡化社會現象所引發的老人問題及其特殊需求論題。事實上,圖書館開始加強重視老人的需求服務,也可從老人學家在1971年的白宮老人會議(White House Conferenec on Aging)建議公共圖書館應注意老人讀者的需求得到印證。
  隨著這種時代的與社會的潮流所趨,在老人學家與圖書館人員重視老年人的需求下,美國圖書館學會的參考與成人服務部門(The 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s Reference and Adult Services Division)就在1975年釐訂圖書館老人服務指南」(Guidelines for Library Service to an Aging Population),其服務項目與內容,包括為老人學家、老年人與老人服務組織或機構,蒐集有關老人學資訊、提供老人的活動資訊以及延展(Outreach)服務活動,包括提供特殊設備的車輛,將長期性的病患或行動不便的老人送到圖書館參與活動,以彌補送上門服務之不足;或是為老人學家與為老人服務者,協助規畫或指導老人的學習活動等。從上述的服務項目與內容,可知圖書館的老人讀者服務,除一般性的流通服務、參考諮詢服務與閱讀指導服務外,還應舉辦各項活動,如:(1)播放影片、錄影帶、影碟、幻燈片;(2)舉辦座談、演講、音樂欣賞、展覽或旅遊見聞;(3)郵寄或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傳送有關老人學資訊或老人活動資訊給老年人、老人中心或組織團體,甚至提供其他更積極而主動的推廣服務活動。
  不過,在有關老人讀者服務的看法上,美國圖書館學家凱西(G.M. Casey)曾指出,真正對老人讀者提供服務的公共圖書館,至少應符合下述4項要求:(1)讀者群中至少有一半成員是65歲以上的老人;(2)有針對老人讀者特別規畫的圖書館資源、設備與計畫的服務活動;(3)有針對準備退休之讀者規畫的圖書館計畫活動;以及(4)有針對照顧老人的家庭、機構或人員特別規畫的圖書館服務。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老人讀者服務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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