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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薪給制 - 教育百科
職 | |
位 | |
薪 | |
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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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osition Schedules |
作者: | 蓋浙生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職位薪給制即是依教師職位的類型而定薪給,譬如,有依學科性質區分為一般學校教師與特殊學校教師,或普通學校教師與職業學校教師,亦有依學校規模分小型學校教師與大型學校教師;更有依教師職賣分為校長、主任、組長及教師等,但絕大多數則是依學校的等級,分為幼稚園教師、小學教師、國中(初中)教師、高中教師及大學教師等。質言之,教師待遇,是依照學校的類別及等級敘薪,而不考慮教師的專業訓練或教育程度作為敘薪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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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職位薪給制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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