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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倫理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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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utonomous Ethics |
作者: | 沈六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自律倫理是從自己的法則推演而得,並將自我滿足的意義歸因於其原則的倫理理論。相對地,他律倫理(heteronomous ethics)是將道德建立於己身之外的權威基礎上,如快樂主義(hedonism)、幸福主義(eudaemonism)與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等。自律倫理的理念出現於十七、十八世紀的英國道德學家。他們假定特殊道德感的存在,獨立於社會經驗及個人的物質需求。把道德解釋為根本的。德國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對道德的自律(autonomy)有詳細的描述。法國的理論學家從人的本性推論道德,將一種先驗的狀態歸諸於道德:人的存在是根本自明道德原則的實踐。 康德相信只有對道德法則(無上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尊重,免於外加的道德動機,如自私、追求快樂和社會聲譽等,才是道德的。 自律倫理的理念為現代倫理學派所採納,如直觀主義(intuitionism)、新教主義(Neo-Protestantism)、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等。從馬克斯主義(Marxism)的觀點,自律倫理和他律倫理的兩難是膚淺的。道德的起源超越其限制,在這種意義下,道德是他律的,也是自律的,有其特殊性,有自己的發展邏輯,並非直接由客觀的經濟因素推論而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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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自律倫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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