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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肯定訓練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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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ssertion Training |
作者: | 鄭芬蘭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自我肯定行為是指在不侵犯別人的權利下,經由選擇適當的行為與陳述,而維護自己基本的、合理的權利,亦即以社會能接受的方式表達情感而不焦慮。故自我肯定的基本精神是:凡是對人對己合理的事,都有權利作適當的溝通,且自在的表達自己的情感。 許文明(民78)回顧李奈亨(Marsha M. Linehan)一九七九年的文獻,綜合自我肯定具有下列特徵: 1.能適當的自我表達,維護個人權益或人際和諧。 2.言行表達流暢自在,沒有不當的焦慮。 3.自我肯定行為合乎社會表達方式,切合情境,並公開直接而坦然的表達。 4.其行為是自然反應,非強制或惡意攻擊。 5.自我肯定行為經常發生於別人要自己順從時,或為額外的幫助,或為委屈自己。 6.自我肯定目的為增進權益,但有時反而於事無補。 故自我肯定的人在情感表達方面能直接坦誠的與人溝通,能自在的接受讚賞獎勵、提出建議或婉拒不合理的要求,能在自我與社會權利義務之間取得平衡,並能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故自我肯定的訓練是頗為需要的。研究顯示自我肯定訓練的成效不錯,尤其對於那些缺乏自信心、容易緊張擔心者、害羞膽怯者。可以透過自我肯定訓練,學習適當的言行表達,增進自信,肯定自我;可以在不侵犯別人的前題下,維護並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與自在的表達情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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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自我肯定訓練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