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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仕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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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zhì shì |
解釋:
辭官退休。《漢書.卷一二.平帝紀》:「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致仕,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三國演義》第二七回:「桓帝時曾為議郎,致仕歸鄉。」也作「致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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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致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傅元龍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致仕」即告老還鄉致政事於君之義,語見〔公羊傳‧宣公元年〕:「退而致仕。」凡年老辭官,將原有之祿位還之於君,歸鄉養老,謂之致仕,與今日年老退休類似。 〔白虎通義‧致仕篇〕云:「臣七十,懸車致仕者,臣以執事趨走為職,七十陽道極,耳目不聰,跂踦之屬,是以退去避賢者,所以長廉遠恥也。」年屆七十,身體老邁,行動不便,為免影響政務,不應戀棧,應主動向君王提請准予辭官,告老返鄉閒居,就如同懸車一樣,懸而無用。致仕後之待遇為:「三分其祿 ,以一與之,所以厚賢也。」也就是退休後仍可領取在職時三分之一俸祿以養老。 若是臣屬致仕懸車,而因職位重要君王不允,則又有一番禮遇。〔禮記‧曲禮〕云:「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行役以婦人,適四方乘安車,自稱曰老夫,於其國則稱名。」也就是君王應賜以凭几與行杖,方便其坐與行。若是因公出差,特准婦人隨行侍奉,坐車的輪子裹草,以免顛簸。對外國稱老夫,對本國自稱名不稱臣僕,以示尊老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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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致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