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養園 - 教育百科
蒙 | |
養 | |
園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徐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蒙養園指在民國初年設置的幼兒教育機構,由清朝末年創辦的蒙養院發展而來。民國元年(1912)民國政府教育部下令將蒙養院改稱蒙養園;此後又於四年(1915)改訂[舉辦蒙養園教令施行細則],規定蒙養園以保育三周歲至入國民學校年齡的幼兒為目的,務使幼兒身體健全發達,養成良善之習慣;保育項目為遊戲、歌謠、談話、手藝;須設園長;保姆須有國民學校正式教員或助理教員之資格,或須經檢定合格;保姆一人所保育的幼兒數須在三十人以下;蒙養園幼兒數須在一百人以下,特殊情況增至一百六十人;應設遊戲園、保育室、遊戲室及其他必要諸室,以平房為宜,備齊各類教學、遊戲、生活用具及其他必要器具等等。民國十一年(1922)北洋政府教育部又下令改稱幼稚園。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蒙養園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