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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徵系統論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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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ystems of Representation Theory |
作者: | 陳聰文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表徵系統論是布魯納(J.S. Bruner)用來解釋個體如何將感官所感受的外界刺激融合在內在認知模式中,以獲取知識的理論。 布魯納認為表徵是一套規則的系統。早期以「內在模型」(internal model)的概念來代表。個體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中會使用不同的認知模式來吸取外界的知識。幼兒在一、二歲之間為「動作表徵」(enactive representation);五至七歲是「影像表徵」(iconic representation);青年期前後為「符號表徵」(symbolic representation)。 這三種表徵系統平行並存,且各有獨特性。但三者之間彼此互補,而非取代。從「動作表徵」期進入「影像表徵」期時,前者的認知功能仍繼續存在;而在「符號表徵」期時,也會出現動作及影像的認知方式。 布魯納的表徵系統論與皮亞傑(Jean Piaget, 1896~1980)的認知發展論相較,「動作表徵」近似「感覺動作」,「符號表徵」近似「形式操作」,而「影像表徵」在皮亞傑四個階段中並無相似者。布魯納也指出表徵系統畫分為三個階段,主要在強調認知能力與內涵的結構化發展。階段的畫分只是便於解釋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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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表徵系統論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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