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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領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 注音: | |
| 漢語拼音: | rèn lǐng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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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認領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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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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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音: | |
| 漢語拼音: | rèn lǐ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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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1.法律上指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2.辨認領取。《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五:「知縣出了一張榜文,召取尸親家屬,認領埋葬,也不曾有一個說起的。」《清史稿.卷二四四.列傳.李裀》:「聞有姦徒假冒逃人,詐害百姓,將殷實之家指為窩主,挾詐不已,告到督捕,冒主認領,指詭作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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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認領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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