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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意特徵論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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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emantic Feature Theory |
作者: | 陳長益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幼兒是如何學習到語言中正確的意義呢?關於這個問題的解釋,主要的有兩種主要的觀點,一種是從特點性特徵說明語意的發展;另一種則是以基模論與原型論的推演方式說明語意的發展。 一、特點性特徵的觀點 一九六○年代,美國愛丁堡大學語言研究小組認為:兒童語意發展是從各個關係詞的理解開始發展,如多少、粗細、長短、先後等詞的比較,而且,兒童通常以較特殊的特質式形象詞表達。唐納森(Donaldson)和巴佛爾(Balfour)的研究也認為幼兒的語意發展是最先認識正面的詞,如高低先學會「高」,長短先學會「長」。可見,幼兒對詞的理解是先掌握較顯著或凸顯的形象和特徵而獲得概念的。 克拉克(Clark)認為語詞的意義是由概念屬性或形象特徵組成的。幼兒通常先學會較籠統的概念屬性,然後再學會較細膩的特徵,此種現象為特點性特徵發展。克氏又認為一個詞的意義可分成很多小特徵,有些特徵是一般性特徵(和其他詞共有),有些是特殊性特徵。而兒童最初學習詞意時,不是一下子掌握所有的特徵。例如,兒童認識「狗」的特徵是「四隻腳」及「能行走」兩種。因此,他可能會將全部具有這兩種特徵的東西都歸屬為「狗」。隨著兒童所掌握的詞義特徵愈多,每一個新的特徵將限制這個詞的使用範圍,直到最後了解詞義為止,兒童才真正具有語意能力。 二、基模論與原型論的觀點 關於語意發展的另一種觀點以羅許(E.H. Rosch)等人為主。他們認為一般概念沒有一組界定的屬性,概念與概念之間的界限是模糊的。語意的發展並非針對各種詞或概念的特徵加以理解,而是從個人認知基模中的原型(prototype)和最佳舉例中分化出來的。例如,「鳥」字的認識時,兒童使用的原型含:他有(沒有)翅膀,會不會生蛋,有沒有尖硬嘴巴……。可見,兒童的原型不一定與詞的意義結合,但是,兒童可以逐漸從舊有的基模中去推論或解釋詞的意義,進而形成語意。 倪爾森(Nilson)、葛林寶(Greenberg)及哲吉(Knczaj)的研究皆認為幼兒學習語意,是以認知基模中的原型推論過程來揣摩詞義。例如,學習「狗狗」的概念時,幼兒可能依狗的外型建立第一個原型式認知基模,爾後再逐漸累積與「狗狗」基模相關的經驗,漸次修改成組型基模,進而建立對狗字的理解及概念的形成。 綜合上述對語意發展的不同觀點可知,兒童的語意發展是相當複雜的,這種語意發展與兒童的認知發展有著密切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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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語意特徵論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