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語言科學 - 教育百科
語 | |
言 | |
科 | |
學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Linguistic Science |
作者: | 方永泉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語言科學或稱語言學(linguistics),指對於語言系統的科學研究,主要在研究人類語言系統的本質、結構、單位及變遷等。語言科學研究的對象主要是人類的語言,因為其他動物所用的「語言」,無論在數量、結構都無法與人類相比。由於語言是人類彼此溝通的最主要工具,所以語言學研究的對象事實上即等於語言學家在研究此項學科時所使用的媒介,而透過語言科學的研究,語言學家(Linguist)可以對此項人類獲得、儲存、傳遞知識的工具有更深刻的了解。 盡管語言在人類生活中占有極重要地位,但是以科學方式為主的語言科學在人類歷史上仍屬於新興的學科。過去關於語言的研究,常屬於思辨或文學的方面。現存的最早與語言學有關的作品為西元前五世紀的〔印度帕尼尼梵語文法〕(Sanskrit Grammar Indian Panini),該書保存了古印度的聖典及古梵語文學所使用的語言。至於西方對於語言問題的關注,則起於西元前五世紀時的希臘。當時語言學的研究主要以哲學形式出現,哲學家們所討論的焦點主要在於人類語言的起源及希臘文文法結構的問題。如柏拉圖(Plato, 427~347 B.C.)即曾在〔克拉提羅斯篇〕(Craty1us)中思索過語詞的形式到底是來自其本質抑是約定俗成的問題。更具有科學精神的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則將分類學(taxonomy)帶入語言研究的領域中;斯多噶學派的芝諾(Zeno the Stoic, 340~265 B.C.)所用的方法亦與亞氏相同。西元前一世紀時,迪奧尼西斯(Dionysius, Thrax)寫就了至今猶存影響力的第一本文法教本;該書不僅影響了希臘人,也成為羅馬文法家的範本,最後更成為中世紀及文藝復興(Renaissance)時代各地方言文法著作的基礎。雖然隨著古典拉丁文的成熟,羅馬時代出現了不少著名的詩人及文學家致力於拉丁文的研究,而使得拉丁文發展達於藝術顛峰,但基本上當時文法學家對於拉丁文的研究及描寫並無原創性,主要仍受到迪奧尼西斯著作的影響。 中世紀時,在人文主義(humanism)與文藝復興運動的影響下,拉丁文與希臘文先後成為學者研習的重點。中世紀的課程中包括人文七藝(seven liberal arts),其中頭兩科之文法與修辭即與語言有關。不過當時這些學科的教學方式過於呆板,教材也很陳舊,因此除了十三、四世紀中少數較有見地的文法學家外,大部分的學者都僅限於拉丁文與希臘文的研究,最多埋首於方言之規範文法(prescriptive grammars)的創作中,以便能教導「正確的」(correct)用法。在文藝復興時期之後,許多學者開始對於各地語言的文法感到興趣,他們的研究成果也促使十九世紀語言科學的建立。 一九八六年,英國法學家和東方學學者鍾斯(William Jones)主張梵語、希臘語及拉丁文間具有同族系的關係,因此沒有一位語言學家在同時檢視此三種語言時,不會相信它們實則源自某一種也許今日已經不再存在的共同語言。鍾斯的主張開啟了語言研究的新紀元。十九世紀後,歷史語言學家(historical linguists)發展了比較的方法來比較不同語言間的文法、名詞及音韻,希望能發現一種共同的祖先語言。他們發現歐洲大部分的語言都有其同源的關係,稱之為「原型印歐語言」(Proto-Indo-European)。 索緒爾(F. de Saussure, 1857~1913)於十九世紀晚期及二十世紀初所作的研究大舉改變了語言學的研究內容。索氏將語言學的目標重新定義為說明語言的本質,在其畫時代名著〔普通語言學教程〕(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中,劃分語言(language)與言語(speech)以及歷時性(diachronic)與共時性(synchronic)語言學間的不同。索氏認為「語言」指的是語言中不可見的基礎結構,而「言語」則指前述結構的外在表現。透過索氏的研究,語言學研究的新時代一結構論(structuralism)於展開。基本上,結構論者的觀點認為各種語言的差異不僅是來自於聲音、形式或名詞等外在表現的不同,亦來自於語言中各個層次的結構,即語音、形態、句法與詞彙。因此,每種語言都必須當成一種個別的系統,必須用其個別的術語來加以描述。除了索緒爾外,結構論的代表人物尚有特魯別茲科伊(N.S. Trubetzkoy)、傑克布森(R. Jacobsons)、葉姆斯列夫(L. Hjelmslev)、沙皮爾(E. Sapir)與布魯姆菲爾德(L. Blomfield)等人,雖然他們的重點與索氏不盡相同,但皆強調語言學研究應以經驗證據為基礎。 一九五○年代,某些語言學家開始認識到結構論所衍生出的缺點。他們指出,由於結構論的語言學家未能完全接受索緒爾「人類語言是一種心智特性」的觀念,因而使得其研究素材僅限於一些可觀察到的現象,結果忽略了語言中那些不能以觀察方式得來的方面。當代美國語言學家杭斯基(N. Chomsky, 1928~)基於哈里斯(Z.S. Harris)觀點而提出了「生成語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的觀點。在杭氏的生成語法中,句法(syntax)占有中心地位,而人類的心智因同時為語言使用者的工具及語言心理學家的研究對象,故也極其重要。杭氏的看法開啟了當代語言學研究中生成論(transformationalism)的先河。杭氏認為,由於人們皆擁有相同的心智,因此所有心智的產物(語言)也應該是相似的。語言學的任務即在於研究一個說話者生來即具的對其自身語言的知識,亦即語言能力(competence),此知識是他不自覺的:而非去研究說話者在現實中所生產的語言或語言表現(performance)。杭氏並以為,藉由關於那些能決定言語者能力之規則的描述,將足以解釋現實中所有的語言表現。自杭斯基於一九五七年著作〔句法結構〕(Syntactic Structures)中首度引入生成語法的概念後,語言學中生成論也有了些轉變。某些生成論者將其重點置於句法與語意的關係上,而此點主要是杭氏過去所忽略的。一九七○年代後,結構論與生成論在當代語言科學研究中並行不悖,不過兩派間的關係並不密切且常相互抨擊。 在語言科學研究領域的分類方面,依不同的研究方式、目的及對象,而有三種不同的分類方式:共時的與歷時的、理論的與應用的、微觀的與鉅觀的。其中共時的語言學指對於某一特定時期的不同語言加以描述說明,而歷時的則係針對語言歷史演變及結構變化加以描述;理論的語言學(theoretical linguistics)或稱為普通語言學(general linguistics),主要在研究語言結構的一般理論或概念,應用語言學(applied linguistics)則重視語言科學的研究成果及技術的實際應用,特別強調語言教學的改進;微觀與鉅觀語言學的術語則尚未確立,不過可以說,微觀語言學只分析語言本身,未涉及語言的社會功能,鉅觀的範圍較廣,包括語言研究的一切方面。另外,在研究的內容上,語言學的主要分支則包括音韻學(phonology)、語法學(grammar)(又包括形態學及句法學)、詞彙學(lexicology)、語音學(phonetics)及語義學(semantics)等。在最近的發展趨勢上,語言科學與社會科學間正進行著多方面的交融,也更廣泛地運用了實驗及數學的方法,因而有人類語言學(anthropological linguistics)、心理語言學(psycholinguistics)及社會語言學(sociolinguistics)等學科的興起。此外,語言學也日益應用於實際生活領域中,除了應用語言學外,也開拓了語用學(pragmatics)的新領域,站出現了電腦語言學及數理語言學等合科學科。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語言科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