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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取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陳雪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貨取是用財物招致人或換取人心的意思;出於〔孟子.公孫丑下〕。孟子的學生陳臻見老師有時接受國君饋贈的黃金,有時又不收,不知道原因何在,就提出來請問老師。孟子回答:「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曰:『餽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餽之。』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餽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孟子認為君子要能通權達變、通情達理,在不同的情況下,就有不同的方式。變通以禮義為原則;在宋國時,因為將有長途旅行,宋君贈送旅費,即是後世所謂之「程儀」,是合禮的做法,因此可以接受。在薛國,因為要防止小人的謀害,薛君送一些費用買兵器,也合乎禮義,因此也可以接受。至於在齊國,當時安居無事,沒有需要,如果接受齊君饋贈的金子,就有違禮義,這種沒有理由、不合禮義的饋贈,等於是變相的收買,一個真正的君子是不可以讓人用財貨來收買的。
  孟子認為君子的取與辭受之道,一定要基於禮義,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就是這個道理。凡合乎禮、合於義的可以坦然接受饋贈,即使饋贈的很少,也要真誠感謝他的心意,不應該推辭;同時也是對知禮之人的鼓勵。
  反之,如果不合禮義,而冒然接受饋贈,就等於接受賄賂或收買,自然應該拒絕;拒絕無形中也給對方一個適當的教訓,讓他知道君子行止有道,不可能受財富的誘惑而改變節操,君子在此所表現的也正是「富貴不能淫」的大丈夫精神。
  孔子在〔論語.述而〕中也有類似的看法,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同樣是說明君子把不義之財、不義之事視為過眼雲煙,毫無意義。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貨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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