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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複分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Free-Floating Subdivision
作者: 鄭寶梅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複分是指主標題之後所附加的細目,目的在使標題更具確切性及專門性,而且,可以精簡標題的詞彙,便利讀者檢索。美國國會圖書館主題編目處(Library of Congress, Subject Cataloging Division,以下簡稱主題編目處)採用通用複分方式,始於1974年。在此之前,要產生一新標題(包括新的標題或已存在的主標題加新複分)都需要經過權威控制,才能被正式採用,過程相當費時。自從實施通用複分,主題編目員對於一些主題或形式複分,只要在符合使用範圍的情況下,就可以自由的將那些複分與某一特殊主標題組合應用,因此,通用複分可視為主題及形式複分的局部使用自由化。
  很多主要的標題(Primary Heading)使用不少相同或相似的複分,主題編目處將這些早已存在的最常用複分,自〔國會圖書館標題表〕(Library of Congress Subject Headings,以下簡稱標題表)挑選出,集中歸屬於通用複分範疇,不但可節省該標題表的印行篇幅,後因不經由編審會議審核通過的程序,更可大量縮減編輯上的花費及簡化使用過程。
  以下將通用複分依其使用的場合分為5種:
  (一)可用在各種標題之下的形式及主題複分。
  (二)用在人名、機關名稱及種族名之下。
  (三)用在地理名稱之下,又可再分兩類。
1.用在地區、國家、城市之下的複分,2.用在河流、水源等之下的複分。(四)用在職業類別之下的複分。  (五)用在模式標題下的不固定複分。
  以上各類通用複分的細表,請參見〔主題編目手冊:標題〕(Subject Cataloging Manual:Subject Headings)。其中說明有關各複分的定義及使用範圍註釋,唯該書每年更新其內容。至於通用複分約有關規章,最新的增刪或修訂情況,則需參考以季刊發刊的〔編目服務公報〕(Cataloging Service Bulletin)。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通用複分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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