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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時進修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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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Off-the-Job Inservice Education |
作者: | 張新仁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全時進修」是指現職教師在同一校連續服務若干年後,經任教學校的同意,並報經所屬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可以留職停薪或留職留薪方式,專心進修學位或作專題研究,俟期滿後再返回原校服務。 我國中小學教師目前採行的全時進修,主要是以留職停薪方式進修學位,以兩至三年為限,進修期間不得計資,進修完畢如獲碩士或碩士以上學位,在復職前得申請調校,或回原單位服務。 至於大專院校教師採行的全時進修途徑有兩種:一種是向行政院國科會申請進修經費補助,並以留職留薪方式進行專題研究,期限為三個月、六個月和一年;另一途徑是向任教學校申請以留職留薪方式出國進修學位,以三年為限,其中第一年可留職留薪,第二年起則為留職停薪,或是申請留職留薪出國進行專題研究,期限一年,經學校同意後報請教育部備查。上述兩種途徑在進修期間皆可計資,但不能提出升等,進修完畢須返回原校服務,其服務年限為進修期間的兩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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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全時進修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