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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現實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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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Moral Realism |
作者: | 王俊權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道德現實觀或譯為道德實在論,指兒童根據行為結果的獎懲,以為對該行為作是非、善惡判斷依據的一種道德思考方式。瑞士心理學者皮亞傑(Jean Piaget, 1896~1980)在〔兒童道德判斷〕(1932)一書中,首先提出道德認知結構發展的理論,認為兒童在五、六歲至八、九歲之間,處於一種他律的道德(heteronomous morality)階段,此時期的道德特徵有二:(1)道德責任與道德價值取決於外在的規則與命令,有關「對」、「錯」的觀念主要是根據來自外在的規則,並且認為這些規則是固定的、不可改變的。因為受到認知能力與經驗的限制,常混淆道德規則與自然規則,認為道德規則如同自然規則,絕對不變,且不可違犯,違犯者將導致自然的報應。(2)道德選擇與判斷係根據行為後果而定,而不考慮行為的動機。此時期兒童對行的是非善惡判斷,完全以行為後果的獎懲作為判斷的依據,持絕對的道德觀,無法從各種不同的情境和角度來思考道德的相對標準。 道德現實觀是兒童道德發展的初期階段,其形成與兒童認知結構有關,亦與成人的社會環境有關。成人社會往往過分強調權威,以及具有獎懲意義的強制性規範,因而延遲或壓抑兒童道德的認知發展。對「規則」概念的轉變,是由現實道德觀到相對道德觀的重要指標。道德現實觀的兒童認為「規則」是神聖的、絕對的、不變的;到了道德相對觀階段的兒童則可以了解「規則」是一種共約的行為結果,在規則之上存有一種更高的道德原則為指導。在教育上,教師可以藉教室常規及遊戲活動,鼓勵兒童合作、溝通討論,共同商定規則,以了解規則在群體中的功能與實質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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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道德現實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