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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原則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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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daptability Principle |
作者: | 陳麗珠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稅制中的適應原則又稱為非刻板性原則(nonrigidity),其意義類似於彈性原則,但並非同義。意即當課稅的比率或類型受到一些憲法上或其他有關的限制,使得地方政府未能根據其實際的需要而調整稅收制度,則表示稅制是刻板的,而未能發揮適應原則。例如美國的各州州政府,就常受到憲法的條款約束,而無法經由立法的手段來發展適當的稅收制度。但另一方面,彈性原則則係指政府的稅收應可隨經濟成長的繁榮或人口的成長而自發性的增加(例如所得稅及銷售稅),或者在必要的時候以彈性的稅率來達成,因此適應原則及彈性原則是有所不同的。一般說來,刻板性的存在通常是為了保護某些特殊的利益而被納入憲法之中,而這些憲法及法規上的限制則往往形成許多教育當局的董事會在努力創造地方學校財源時極大的障礙。例如對美國的許多州而言,州政府制訂的一些財產稅的豁免就造成地方政府在維持稅收適應原則上的一大阻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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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適應原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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