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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層次論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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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Need Hierarchy Theory |
作者: | 陳啟勳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需求層次論為美國心理學家馬士洛(A.H. Maslow, 1908~1970)所提出。馬士洛認為人類所有行為均由需求所引起。他把人類的需求依其高低層次排列為五個。每一較低層次的需求獲得滿足後,才能生出較高一層的需求,如果低層次需求存在,較高層次的需求就不會出現於意識。五種需求為: 1.生理的需求:是維持身體運作的需求,如飢餓、口渴及性慾等。這些需求是最強勢的需求,先在於其他的需求。 2.安全的需求:個人有免於威脅、免於孤獨、希求保障、免於別人侵犯等的需求。安全的需求在於個人對環境的解釋。 3.愛與隸屬的需求:馬士洛相信人天生是一種社會動物。在前兩種需求得到滿足後,個人最關心的就是為人所接納、所喜愛並被認為富有吸引力。因此這方面包括親子之愛、異性之愛、手足之愛;擴大為鄰居親友之關懷,團體分子的接納與讚許等。 4.尊重的需求:個人在「為人所接受」獲得適當滿足之後,個人的尊嚴及價值因而產生。尊重的需求分兩部分,相輔相成。一是自我尊重(self-esteem),包括勝任、自信、成就、獨立自主、稱職、領導指揮等;一是別人的尊重,包括承認、接納、賞識、注意、支持、地位、名譽等。尊重需求的滿足將產生自信、有價值、有能力和「天生我才必有用」等的感受。 5.自我實現的需求:是個人最高層次的需求,當個人意識到此需求時,具有一種自我導向的潛力,會策勵自己充分的發展和實現自己的性向、潛能和稟賦。自我實現需求的滿足是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也是趨向真善美的理想境界。 需求層次論是馬士洛對人類的動機以一種整體而分層的看法,其中包括三種基本觀念: 1.所指的需求(動機)是內發的,基於人文主義的觀點,認為人類本來就具有積極努力向上的傾向。 2.人類各種需求(動機)之間有層次之別,低層次需求獲得滿足,高層次需求自然產生。 3.在各需求中,層次越低者普遍性越高,彈性越低,人與人間的個別差異也越小;需求層次越高者,其變化大,個別差異也大。 學校成員也有這五種需要。在生理需要方面,成員要求舒適的工作環境及合理的薪資報酬。在安全感需要方面,成員要求工作保障,免於被歧視,及對學校政策及經營方向有所了解。在社會需要方面,成員期待和同事維持和諧關係。在尊榮感需要方面,成員期盼獲得工作自主權、在職進修機會、以及上司和同事的敬重與支持。在自我實現的需要方面,成員希望能夠發揮所學,實現教育理想。 上述五種需要雖呈層級式的排列,但層級之間並無截然的界限,而是有相互重疊的地方。因此,並非要等到某一需要獲得百分之百的滿足之後,上一層級的需要才會顯現。事實上,多數人在同時間內,所有的需要都是部分滿足,部分不滿足的,只是滿足的程度由下往上層級遞減而已。 馬士洛的理論雖然並非由實證資料所產生的,然而其後的學者所做的研究結果,大致與馬士洛的理論相近似。例如,波特(Lyman W. Porter)在一九六一年,便曾以一千九百位經理為樣本,發現這些經理們具有安全、社會、尊榮感、自主權、自我實現等五個不同層級的需要。比較馬士洛和波特的理論之後,可以發現波特刪除了生理需要,而加入了自主權需要這一層級。 波特的理論在教育上的實證研究,以薩傑歐梵尼(Thomas J. Sergiovanni)和其同僚所做的兩個研究較為著名。薩傑歐梵尼分別以美國紐約州和伊利諾州的教師和學校行政人員為樣本,發現美國教育人員在安全、社會需要上大致能夠滿足,但是在尊榮感、自主權、自我實現等需要的滿足上,仍有很大的差距。有鑑及此,薩傑歐梵尼認為應優先改進美國教育人員工作的內在因素(intrinsic factors),即工作本身的因素,諸如成就感、受認可感、工作挑戰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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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需求層次論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