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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服務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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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Young Adult Services |
作者: | 劉貞孜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圖書館所提供之青少年服務,其對象一般指12至18或20歲的青少年。近年來由於青春期起始年齡有降低之趨勢,其範圍逐漸擴及10至12歲的年齡層。此一階段(10至20歲)之青少年具有與成人或兒童截然不同的獨特需要,因此,圖書館有必要為其提供特別的服務,例如:蒐集青少年館藏、設置專業館員專門為青少年服務、提供閱讀指導、帶領青少年團體活動、提供參考諮詢、課業指導、職業輔導或校外青少年服務等。其實施要點分述如下: (一)注意青少年的個別差異性,提供適合其需要及興趣的館藏:圖書館在圖書資料之蒐集方面應強調青少年的差異及其需要與興趣,多蒐集能夠反映青少年之思想或感情世界的作品,而非只一味強調經典名著。而圖書館員在提供青少年服務時必須了解「青少年之需要是沒有固定型態的」。青少年在社會關係,學業、感情、智力等方面具有極大的差異性。 (二)配合學校課程需要,提供青少年圖書館利用指導服務:雖然學校圖書館媒體中心可以滿足其部分的需要,但是公共圖書館亦不可忽略此一階段青少年之需要,應主動與學校合作辦理各項活動,以引導其健全身心之發展,建立終身樂知向學的好習慣,並懂得運用圖書館求知之技能,解決各種疑難。 (三)提供青少年生活、學業及職業適應方面的諮詢輔導服務:由於青春期的青少年所遭遇的改變大而極其迅速,也因此決定了其成人階段生命的型態;部分青少年感受到非常大的壓力而不知如何應付。因此,圖書館提供給青少年的參考諮詢服務須能深入了解青少年身心發展情況,同時也須提供公私立之青少年服務機構名錄,以便隨時提供資訊以外的諮詢服務或協助。同時,在資訊提供或辦理活動方面,圖書館應顧及學生之生理變化、自我發現、經濟自主性、成人人際關係之建立、未來就業之準備、職業之選擇、職業訓練、生涯規畫、性教育、人生哲學等主題性質之資訊,除了提供書目外,並可辦理探討上述主題領域之問題研討活動。 (四)提供青少年閱讀指導服務,鼓勵充分利用館藏:圖書館員須了解青少年之資訊需求差異性極大,因此館藏之運用可盡量全面開放予青少年使用,毋需以成人或青少年之區分限制之。而館員與使用者之間的關係亦較強調一對一的個別指導或協助之服務關係。 (五)擴展青少年的服務層面:圖書館之青少年服務應主動向外延伸,深入未能到館享受服務的青少年讀者群,了解其需要並提供巡迴服務。 (六)規畫青少年服務的宣導計畫:成功的服務計畫往往需要宣傳企畫及實施結果評鑑,回饋與改進,因此,圖書館之青少年服務工作人員須能掌握青少年常出入的場所,以利宣導及意見調查之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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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青少年服務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