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駮議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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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bó yì |
解釋:
1.漢時臣屬對朝廷決策有異議而上書,稱為「駮議」。漢.蔡邕〈獨斷〉:「凡群臣上書於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駮議』。」《後漢書.卷四八.應奉傳》:「又集駮議三十篇,以類相從,凡八十二事。」也作「駁議」。 2.持不同意見。《後漢書.卷三六.鄭興傳》:「若復遣之,虜必自謂得謀,其群臣駮議者不敢復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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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駮議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